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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能源动力学科内涵建设,为我国海洋强国战略提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能源动力领域创新型人才。自2020年起,由我校依托本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的“联合培养项目-能源动力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名单[留金欧〔2020〕578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委托我校选拔推荐的方式每年资助我校20名研究生赴俄开展联合培养,首次资助期为三年。同时学校将面向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并采用中外学生混班培养的创新模式,用于鼓励和支持本校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的培养。
江苏科技大学与俄罗斯奥加辽夫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能源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编号为:MOE32RU1A20181949N。
采取“1+1+0.5”全日制培养模式,中俄学生混班联合培养。即项目学生的标准学制为2.5年,第1年在我校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培养任务由我校与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教师共同承担。第2年学习结束后,学生成绩合格,用英文完成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同时满足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其他相关要求后,可获得由莫尔多瓦国立大学颁发的与该校本土学生一致的硕士学位证书;第2.5年学生在我校继续开展江科大要求的科研和实践培养环节,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答辩后,可获得由我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1年、第2.5年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3万元/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按1.5年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期间按照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国际生的学费标准缴纳(约为1.2万/生/年,以当年莫尔多瓦大学收费标准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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